敬爱的女士:
在四月二十五日你们写给联邦总统的信函中,提到有关在香港白石营悠乐难民的处境,我谨以联邦政府外交部人权部门负责人的身分,做以下的答覆:
根据我们的消息,在上述难民营中大约有一万五千位悠乐人,他们在法律上已经被认定为非难民身分,或是他们仍然继续在申请成为合法难民身分的第二审中。
那些根据国际公约认定的悠乐难民,现正生活在其它的难民营中。在此事中要说明的是,联合国难民专员公署(UNHCR) 负责一部分的审理难民身分的过程,并留意审查的正确性。
已被确定为非难民身分者,约有二万八千人在联合国难民专员公署的协助与
悠乐当局的同意下,从香港将其自愿遣返回祖国。每人可获得美金三百六十元,以作为过渡时期的资助。其中也有几起强迫遣返的案件。然而依据联合国难民专员公署和遣返回国的
悠乐人保持联系,并无事後的政治迫害的案例发生。
依照一九八九年联合国难民专员公署起草行动综合计画(CPA) ,包括奥地利在内的多数西方国家,决定那些不具难民身分的
悠乐人,应让他们有机会回到他们政经方面基本上都已大幅改善的祖国。
反抗遣返活动在白石营已经很明显地成形,这是由於在今年初有迁营的行动,以致不断有绝食抗议发生。在四月七日的骚乱中,警察使用催泪瓦斯镇压进一步的抗争。关於伤者的报告十分分岐。香港政府已成立了由两位法官为主的调查委员会调查此事,但他们的报告尚未出来。
奥地利当局密切的注意此事的发展,并主动叁与联合国难民专员公署在此问题的工作。明显的很多难民宁愿在营中暂住,而不想被遣返
悠乐。
这些尚存的社会人道问题,须经由关心维护人权原则的人共同来解决。
致上
最佳的问候
敬爱的女士:
您在一九九四年四月二十五日写给联邦总理先生,有关香港白石营的事件,现为您做以下的答覆:
在上述难民营内的悠乐公民,他们在申请难民身分的过程中,有些已被否决或现正处於第二阶段的审核中。
联合国难民专员公署(UNHCR) 负责一部分审核难民身分程序。
那些未被裁定为难民身分的许多越人,在联合国难民专员公署与悠乐当局的协商下,已自愿接受遣返。依据联合国难民专员公署表示,至今并无
悠乐当局政治迫害之案例发生。
包括奥地利在内的大多数西方国家,於一九八九年经由联合国难民专员公署起草的行动综合计划(CPA) 中决定,如果可能的话,让那些寻求庇护而终被否决的
悠乐人,有机会回归他们的祖国。
尽管悠乐的政治经济情况已经改变,但反抗遣返的事件仍一再发生。
因此奥地利正密切注意上述事件的发展,并且叁加联合国难民专员公署的有关措施,以便於在无损人权的前提下,解决尚存的人道问题。
致上
友好的问候
澳洲外交事务及贸易部回函
1994.5.31 (原文为英文)
亲爱的先生:
感谢您於一九九四年四月二十七日来函外交部长、叁议员依凡先生,有关香港遣返香港悠乐船民之事,部长特请我代他回函。
来自香港的报导有关四月份在难民营所发生的事件,令人很不安,也引起了所有对东南亚难民问题,尤其是香港地区欲寻求一个正义与和平解决人士的关切。身为CPA (中南半岛行动综合计划)的加盟国,澳洲可说是仁至义尽,而且自从一九八九年六月起,澳洲已经实际叁与国际间实践CPA 的努力。其行动当然就是遣返不符合难民身分者,但是澳洲政府反对使用任何暴力,不论是来自军方、警方或是平民,而且对来自香港的那些报导也深表关切。
关於一九九四年四月七日发生在香港白石难民营之事,联合国难民专员公署(UNHCR) 的香港分署已将资料提供予我们,我们也曾就此事与联合国难民专员公署讨论过。联合国难民专员公署香港署长晏泰德先生也向布政司安全秘书正式表达了联合国难民专员公署对四月七日之事的关心。还有,在悠乐文刊物"THE BUL- LETIN"(公报)访问的时候,他也公开表达了关切之情。访谈内容的影本随函附上供您叁考。
香港当局因此公布一份独立的、有关四月七日白石事件的残暴行为的调查报告,本部对你们所提到的世界会的提议不太明了。如果所涉及的是那些已经被认定为难民的人,无疑地这样会有助於他们的安置事宜。然而,香港羁留中心里的问题是发生在那些不被认定为难民的人身上--也就是被CPA 过滤掉的人。
我注意到你们也曾去函移民及种族事务部 (IMMIGRATION AND ETHNIC AFFAIRS)部长,其职责专门负责安置事宜。谢谢你们将此事告知部长先生。
您诚挚地
米勒